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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不能用实物抵工资酬劳


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,但并非全部。使用者不得将福利约定为工资,或者将发放的福利换算为工资的一部分。

 


工资的组成成份
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支付正常劳动时,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,向劳动者金钱支付的劳动报酬。

 


一般包括小时工资、应计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工资以及在疾病、工伤、产假、婚姻、年薪等特殊情况下按小时工资或小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。

 


工资是工人所得报酬的主要部分,但不是全部。《劳动法》第50条规定,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因此,支付工资的雇主应当每月直接向雇员支付工资,只能以金钱的形式支付,不能以实物支付。

 


职工福利有法规定
员工个人福利不一定按月支付,可以用清算、实物等方法支付。目前,国家规定企业向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较少,用户亲自向员工提供的企业内部福利待遇更多。

 


在劳动法律关系中,福利是指“员工福利”或者“员工福利”。职工福利一般是指使用者根据国家规定和自己的状况,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集体福利事业,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,改善职工生活,保证职工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社会福利。劳动部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明确规定。“工作单位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费,如丧葬救济费、生活困难补助费、计划生育补助金等”不包括在工资范围内。因此,雇主不能将福利约束在工资上,也不能将发放的福利打折成为工资的一部分。

 


有些企业给员工服装是福利,不能列入工资项目。